今年,有两条成都求职公寓的新闻引起了我的注意。《成都商报》报道,成都当地近年来出现了面向应届大学生的“求职公寓”,每铺每日租金10-15元、包月300-400元。求职公寓也分高中低档,有一些还向学生提供免费上网电脑、人才市场求职信息等服务。但记者调查中也发现,这样的公寓多由普通商品房私自改建,未在消防、工商、公安等相关部门登记注册,安全问题突出。
“国际在线”报道说,在杭州,有外地来的绿化养护工人,因为无力担负当地高额的租房费用,而住进了公共厕所。附近居民也很体谅他们,除非外出内急,一般也不去这些工人的“家”里解手。当地城管部门称,公共厕所是不能住人的。
这类新闻并不鲜见,却常常成为媒体“惹祸”的引子——正如后一则消息中所说的,绿化工人占用公共厕所,附近居民尚能够予以理解和容忍,但因为事情见了报,“有关部门”就不得出面了,依据“有关规定”进行制止、纠正、处罚。到最后,“有关规定”的严肃性好像得到了捍卫,但却将相关弱势群体推向更加窘迫的处境。
就拿新闻所提到的事情来说吧,在成都这样的区域中心大城市,也一定有租金很便宜的房屋,但地段通常过于偏僻、距离人才市场和工商企业集中的地方太远,并且没有便利的商业、文化环境。那些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如果选择这种地方,看似省了钱,却注定会付出更大的时间成本、机会代价。但人才市场和企业集中地,往往就在城市的中心、繁华路段,其房租成本更是他们无力承担的。同样,杭州的绿化养护工人,他们务工服务的对象就在城市繁华地带,工作时间长、酬劳微薄,住到郊区自然也不能成为最优的选项。
这种尴尬处境、两难选择自然也成为了求职公寓的“商机”。套用某经济型连锁酒店的商业模式,如果以保障收入微薄且必须居住在市区的学生、务工人员甚至单身“背包客”核心需求为前提,大作“加减法”,去除目标顾客用不上、通用需求不高的服务项目,提供价格低廉、安全和卫生条件得到保证的床位服务,那么就能够实现企业和消费者的双赢。
很显然,这样一种经营模式,不仅具备市场化操作的特点(得以控制成本),也同样具有一定的公益性,其经营目的要得以实现,有赖于政府的参与:对具体项目在起步阶段,在融资、房屋租赁、税收减免予以扶持;更为重要的是,要加强监管、督查,在尊重企业经营自由的前提下,防止经营者降低廉价公寓的安全、卫生保障。这样一来,才能保证公平公正的竞争秩序,确保消费者权益得以维护,防止低价、恶性竞争。
现在的问题是,许多地方的政府部门不仅对中低收入阶层、学生和民工阶层的住房需求视而不见,廉租房、公共租赁住房等承诺“口惠而实不至”,并且履行职责很不到位,放任私人开办的“求职公寓”在安全隐患重重的情况下运行,对民工占用公共厕所居住一事甚至茫然无知(可见当地对公共厕所平时是不作维护的)。一旦媒体披露了“不规范”现象,这些地方、部门、官员只顾着“灭火”,施展出民国奇人李宗吾所说的那样“锯箭法”,将被曝光的个例搞掂了事,而并不顾及问题生发的原因、寻求完善解决的方案。可以说,这正是比官员贪腐更招致民众憎恶的懒政作风。
“衙斋卧听箫箫竹,疑是民间疾苦声”,笔者以为,求职公寓报道中述及的不规范现象,恰恰透露出最真实的民生疾苦,不是一个“禁”字就能搪塞应付过去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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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稿源:红网]
[作者:郑渝川]